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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資訊具有「經濟價值」的判斷標準?

2025年8月14日

TS-06-02|20250814 (V01)

池泰毅律師

(II) 經濟價值|判斷標準

01. 微型步進馬達爭議案【新北地院 93 訴 836 民判】:「特定資訊是否具有經濟價值,並不是由原告主觀認定,而是必須依客觀認知進行判斷」,實務上,常見原告一廂情願的認為持有資訊具有經濟價值,卻遭法院予以否定的窘境。

02. VAE乳膠製程資訊外洩案【最高法院 107 台上 2950 刑判】:「所謂經濟價值,係指某項資訊經過時間、勞力、成本之投入所獲得,在使用上不必依附於其他資訊而獨立存在,除帶來有形之金錢收入尚包括市占率、研發能力、業界領先時間等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者而言。他人擅自取得、使用或洩漏之,足以造成祕密所經濟利益之損失或競爭優勢之削減。」本判決揭示幾項判斷標準,可以作為起訴前資料準備的參考。

03. 上開法院判決可以歸納為下列標準:

  • 投入成本標準
  • 經濟利益標準
  • 競爭優勢標準

04. 在司法實務中,法院會運用前述三項標準,進行系爭資訊有無經濟價值的判斷,但不見得三項標準會同時運用到,不過,從原告的角度,倘若能在起訴前就三項標準逐一、詳細的檢視,並具體的主張、證明與說理,當然可以提高獲得法院肯定的機會。

05. 以下,透過不同判決說明各項標準的應用。

投入成本

06. 原告發展營業祕密的過程中,所投入的人力、時間、成本,常被用來做為判斷資訊是否具有經濟價值的標準(Electro-Craft Corp. v. Controlled Motion, Inc., 332 N.W.2d 890, 901 (Minn. 1983):競爭對手在沒有投入相同的時間、成本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做出相同的馬達)

07. 以投入成本判斷資訊是否經濟價值,背後隱含的意義是,原告投入相當人力、時間、成本所獲得之資訊,倘若為競爭對手非法取得,自可節省付出相對應的人力、時間、成本,雙方因此處於不平等的競爭態勢。

08. 換個角度,原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時間、成本,卻沒有辦法取得成功的結果,也正好可以反映出前述「負面資訊」的經濟價值。

關於客戶名單有無經濟價值的判斷,「隆大貿易案」是最常被引用的案例:(1) 單純表明名稱、地址、連絡方式之客戶名單,可於市場上或專業領域內依一定方式查詢取得,無經濟價值;(2) 如涉及類如客戶之喜好、特殊需求、相關背景、內部連絡及決策名單等經整理、分析之資訊,有經濟價值。

09. 隆大貿易案【最高法院 99 台上 2425 民判】:「『為保障營業祕密,維護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調和社會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是於判斷爭執之資訊是否符合上開營業祕密要件時,自應以第一條規定之立法目的為重要依據。若僅表明名稱、地址、連絡方式之客戶名單,可於市場上或專業領域內依一定方式查詢取得,且無涉其他類如客戶之喜好、特殊需求、相關背景、內部連絡及決策名單等經整理、分析之資訊,即難認有何祕密性及經濟價值」。

010. 依此標準,特定資訊是否具有經濟價值,必須原告投入相當的人力、時間、成本,在單純的客戶名稱、地址、連絡方式之外,額外建立與客戶喜好、特殊需求、相關背景、內部連絡及決策名單等經過整理、分析之資訊,才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

011. 應誠窗簾案【台南高分院 102 上更(一)7 民判】:「(原告主張之客戶資訊)內容僅有客戶名稱及國別,並無包含任何進一步個別客戶之風格及消費偏好等資訊,且窗簾業界國際買家名稱、國別及聯絡方式等一般性資料,係交易市場上公開之資訊,亦有被上訴人提出之網路查詢資料及自國際展覽取得之廠商名冊可參,自難遽認上訴人所主張之客戶名單確具有經濟性及保密性。」

012. 反之,在單純的客戶資訊外,原告如能進一步建立該等資訊與客戶喜好、特殊需求、相關背景、內部連絡及決策名單的連結,則可提高法院肯認特定資訊具有經濟價值的機會。

013. 佳訊國際案【高等法院 94 勞上易 98 民判】:「倘客戶資訊之取得係經投注相當之人力、財力,並經過篩選整理,始獲致該客戶名單之資訊,而該資訊存有一些非可從公開領域取得之客戶資料,例如:事業透過長期交易過程所得歸納而知或問卷調查所建構之客戶消費偏好記錄;客戶訂單資料上所顯示之購買品項、數量及單價;客戶指定送貨地點所透露出之行銷通路;特定客戶一般所採行之貿易條件等等。該等祕密性具有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價值,包含個別客戶之個人風格、消費偏好,相當程度可認為該等資料非競爭對手可得輕易建立,原則上該當所謂營業祕密。從已公開於公眾之資訊編纂而成之客戶資訊,一般人均可由工商名冊任意取得,其性質僅為預期客戶名單,則非值得保護之營業祕密。」

014. 光纖開關客戶交易條件案【智財法院 107 民營上 6 民判】:「系爭『光纖開關產品相關客戶交易條件』價格部分經被上訴人公司與該公司客戶長期交涉、核對訂購數量及產生合作信賴關係,因長期業務配合,及被上訴人公司對產品及價格進行精細之分析所得出,足認上開資訊就被上訴人公司光纖開關之產銷業務確屬重要且具經濟價值。」

015. 不過,上開說明,只是原則,讀者毋庸過度推演。有時候,營業祕密是來自於靈光一閃,但是因為這樣的經驗難以被複製,因此,縱使沒有投入大量的時間、勞力、成本,原告仍然可以主張特定資訊具有經濟價值(Amy E. Davis et al. (2012);張靜(2007):p.293),這時候,法院可能運用經濟利益、競爭優勢等標準進行有無經濟價值的判斷。

016. 資料庫

017. 資料庫的建立,往往需要建立者投入大量的人力、時間、成本始成,因此,資料庫內容是否具有經濟價值,也是常見的爭議類型,特別常見於房屋仲介相關爭議。

018. 特殊物況資料庫【台北地院 103 勞訴 87 民判】:「原告因推出『凶宅安心保障服務』,並建置特殊物況資料庫,所有屋況資訊除經由屋主說明外,尚須經業務員實地尋訪街坊鄰居、警政機關或蒐集相關媒體資訊始能得知,而需投注一定之人力成本,有101年10月4日臺中記者回饋房屋特殊屋況資訊可查,因此等資訊影響房屋之交易價格、出售之效率,並可避免瑕疵糾紛,提高原告之競爭力。」

019. 侵害「Top Agent」資料庫系統祕密案【桃園地院 109 智訴 3 刑判】:「觀諸……『Top Agent』系統內客戶委託銷售物件之電磁紀錄,內含客戶及物件基本資料(客戶職業等背景資料、委託銷售之原因、物件地址)、委託銷售之條件(委託期限)等交易資訊,均係信義房屋公司所屬開發人員、彙總資料人員及『Top Agent』系統維護人員經過一定時間所為,為信義房屋公司須投入相當人力、資金,且在客戶委託銷售後,方可獲得者,且上開交易資訊關涉是否委託不動產仲介、委託條件及不動產交易之重要事項,對於不動產仲介業而言,當屬具有高度經濟、商業價值之資訊。況被告二人……亦知藉由取得上開交易資訊,可節省所付出勞力、時間之成本,衡諸不動產交易、仲介實務,時間係極為重要之要素,孰能取得先機優先完成交易即能獲取受託仲介之利益,是上開交易資訊當具價值性甚明。」

經濟利益

020. 有一些案件比較直接,法院是以特定資訊可否為原告帶來實際經濟效益,也就是金錢收入,或者可以直接用於生產、製造來進行判斷。

021. 雙面成形機整機組合圖CAD檔【智財法院 106 民營上 1 民判】:「查原證 8 為雙面成形機整機組合圖CAD檔,雙面成形機整體機構之結構配置,可以拆解機構各元件之外形及相對位置,並可量測元件尺寸之設計,業經上訴人負責人呂○○於原審 105 年 3 月 14 日言詞辯論期日當庭操作無誤。準此,原證 8 圖檔係可用於生產雙面成形機之資訊,具有經濟價值。」

022. 鍍膜機製程參數案【桃園地院 108 智訴 5 刑判】:「上開 D02 號機臺內之製程參數係穩懋公司為獲取客戶之訂單,而投入相當人力、經費等資源研發後所獲得,嗣後亦經客戶之認證而應用在商品之生產上,該參數自非屬業界可輕易取得之資訊或一般人可任意取得者,且穩懋公司藉此取得客戶之訂單而獲取龐大之商業利潤,衡諸一般常情,穩懋公司自不願任由其他競爭同業知悉該製程參數。職是,D02號機臺內之製程參數對穩懋公司而言,為具有經濟價值之技術性營業祕密無疑。」

023. CNC-530鎢鋼帶鋸床設計圖說案【台中地院 109 智訴 10 刑判】:「CNC-530 機臺一臺售價達數百萬元,而附表一所示 CNC-530 機臺零件設計圖之圖面(不含圖框)、尺寸(不含公差)、加工註記文字及 CNC-530 機臺零件材料清單,均係告訴人高聖公司為製造 CNC-530 機臺產品所使用的文件,堪認具有實際之經濟價值。」

競爭優勢

024. 最後一種標準,則是透過比較資訊持有人與競爭對手間,會否因為喪失特定資訊,而處於更不利的競爭態勢,或者因為取得特定資訊,而處於更優勢的競爭態勢,來判斷特定資訊是否具有經濟價值。

025. 無線胎壓監測系統(TPMS)技術資訊外洩案【智財法院 105 民營上更(一) 1 民判】:「附表編號 9 所示資訊係上訴人為客戶○○開發產品所有相關營業資料,該等資料為上訴人與合作客戶簽約與合作而取得之資料,並無對外公開之事實,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能得知。其內容包含客戶聯繫資訊、客戶規格需求、合約條件、測試報告、零組件供應商資料及交易信用條件等項目,為上訴人研發與設計之結果,可因應客戶之需求,並得依據客戶需求進行修正規格與設計,故具有實際及潛在經濟價值。」。

026. 螺絲預塗技術案【智財法院 107 民營上 3 民判】:「附表 1、2 所示資訊含括上訴人的商業祕密與技術祕密,上訴人透過長期經驗累積,藉由其內部組織策略發展計畫、客戶偏好彙整分析、價格策略訂定、銷售資訊分析,配合其研發之特殊機台搭配生產流程、反覆測試驗證之防鬆膠與表面處理結合性列表、量產可能性研發資訊、量產加工圖等,使上訴人得以掌握關鍵技術,生產品質優良之螺絲塗佈產品、快有效率的提供客製化服務,而在市場上取得領先的競爭地位,若競爭對手取得該等資訊,將得以掌握上訴人之市場策略、生產資訊,縮短研發時間及成本,並搶奪上訴人客戶,足以造成上訴人經濟利益之損失、削減上訴人之競爭優勢,是該等資訊自具『經濟價值』。」

027. 電子級玻璃纖維絲技術資料外洩案【嘉義地院 107 智訴 4 刑判】:「縱使如被告所辯,必成公司所使用之生產設備為舊式設計,熔爐噸數小於同業,且相關之參數無法直接套用到同業,但此仍無礙涉及上揭資訊之檔案資料仍具有經濟價值性之認定。理由在於,雖然生產玻璃纖維絲經過多年之發展,技術已臻成熟,主要製造方式、流程相同或類似,但不同家業者所生產之產品仍必各有優劣之處,此為不爭之理,因此倘能獲取競爭對手之相關生產數據,自可從中得知該對手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之獨家邏輯、想法,進而研究發想,改善自家產品不足之處。由此角度可知,不得直接橫移使用不代表不具備經濟價值性,只要能供同業進行參考、檢討之資料,藉以節省學習時間或減少錯誤,提升生產效率,即具備經濟性,故在判斷是否具備經濟性,實與該技術是否為業界最新、產能是否業界最大並無必然關係,只要該技術能為營業祕密持有人帶來實際及潛在之經濟價值,即為已足。」

028. 閎康科技案【智財法院 110 民營訴 1 民判】「原證 6、7 係原告材料分析事業群中穿透式電子顯微鏡(TEM)處以及表面分析(SA)處之營運資訊,……不僅對原告之經營實務、成本控制等有深入認知,更能藉客戶委託量及委託業務推論市場趨勢走向、預測機台購置數量、瞭解客戶整體需求及下單狀況,進而擬定相關發展策略,原告之競爭者如取得原證 6、7,不僅得減少對市場分析所需之時間、人力、物力等成本,亦避免發展方向偏離市場需求可能造成之重大損失,加速相關業務上線之時程,當具有經濟價值。」「原證 6、7 係原告材料分析事業群中穿透式電子顯微鏡(TEM)處以及表面分析(SA)處之營運資訊,……[如為競爭對手掌握,]不僅對原告之經營實務、成本控制等有深入認知,更能藉客戶委託量及委託業務推論市場趨勢走向、預測機台購置數量、瞭解客戶整體需求及下單狀況,進而擬定相關發展策略,原告之競爭者如取得原證 6、7,不僅得減少對市場分析所需之時間、人力、物力等成本,亦避免發展方向偏離市場需求可能造成之重大損失,加速相關業務上線之時程,當具有經濟價值。」

029. 針對特定資訊是否具有經濟價值的抗辯,請讀者參考: